苏栘枍

喜欢纯粹的爱恋✨

【寒木春华】笛声慢

*勿上升


*古风AU


*提前祝 @含糊不糊 11.11生日快乐!






  那隐藏在剑意中露出一小块衣角的江湖,引得多少人在不顾身。


  远风捎来带着笑意的一丝清笛,白衣似雪的少年想要踏入这江湖的泥泞中,祝他们不染灰暗与世俗的贪意。



  春日灿烂。阳光落在身上,沾得了满身金色。


  “有人吗?有人吗?谁能来救救我!”麻雀被从树梢上惊起,漫无目的地撞入茂密的树叶中。踪影消失,只剩下树间已经被触发的网兀自悬在空中,网里的人不断挣扎着。


  网里的人伸手去够腰间佩着的剑,屋漏偏建连夜雨,这把平时用来装样子的剑怕是看主人不顺眼很久了,锈住了剑鞘,不肯出来。


  急得那人狠狠地握着剑鞘向外一甩。


  这一甩可是巧了,锈住的剑在霎时脱出,掉到了地上。


  这一掉可吓坏了路过的一个少年。


  胡春杨本来还在纳闷着胡文煊是怎么在他转身的一瞬间跑得无影无踪,完蛋了回家肯定要被爹骂没有管好他,然后等胡文煊玩得身灰回家发现没有饭吃。没有饭吃又得拉着他这个哥哥翻墙出去吃东西,那他晚上得吃两顿饭,脸上的肉可能又会多一坨。


  当哥哥好难。


  在胡春杨真好想到吃两碗饭那里,天上就掉了个“馅饼”,还是铁做的……等等这把剑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是有人要谋害自己吗,天哪外面好恐怖,我要回家。


  抬头一望正好碰上一双清亮的眸子。


  即使带着狼狈,也是满身桀骜,眼梢带出一丝笑意,盈盈地蛊惑着人心。


  胡春杨见有人被困在了陷阱中,也顾不得了才被天降横祸吓出来的慌张,捡起地上的剑隔断了绑在木桩上的绳索。


  甫一瞬间他才意识到半空中的人可能会猛然衰落,转身要去接。那人却偏偏而落,如果他不困在网中还要抬头甩起自己的衣摆就好了,像一只开屏的花孔雀,还怪好看的,胡春杨想。


  那人落地后眼角笑意更盛,径直向他走来,胡春杨要接人的手还没来得及收回来,就被那人抱了满怀。


  随即分开,胡春杨尴尬地把手放下。


  “谢谢这位小公子相救,在下李汶翰。”


  “我…叫胡春杨,不用谢的,我就是刚好路过。”


  “我看着公子好生俊俏。江湖险恶,一人可是要当心啊。”


  满目只见得了桃花开得灿烂,见之甚为心折。


    这感受却转瞬不逝。







  不过一次意外的邂逅,令人很多年后想起来,忍不住提笔勾画出枝头桃花下的一袭青衫,风采动人,带着眷恋的笔触,墨色晕染。


  一朝国破家亡,罪臣之子胡春杨携弟弟胡文煊雨夜出逃,翻过不太高的屋顶,自然很快就被看守的人发现,雨水溅了满身。


  为什么要逃呢?因为家里只余得了烧一半的饭,和说一半的话。


  “春杨,带着文煊,快走。”


  惨叫声划破黑夜,迎来了黎明。


  那天夜里的天好像不是黑色的,可能是因为要破晓了吧,染成了深蓝色,显得忧郁而又平静。


  青衫在深蓝下格外明显,一边是黑衣的守卫,一边是两个白衣的少年,互相攥紧对方的手,一人被另一人紧紧护在怀里。


  “我来了,别怕。”


  青衫跃起,仿佛又有清笛传来,这次不是缥缈而又遥远的,感觉离他很近很近,从清朗逐渐变为尖锐,在天全部变成梨白色之前的一秒钟停下。


  血气朝他越来越近,又说了一句“你救了我一次,我也救了你一次,我们扯平啦。”


  “你是…李汶翰?”


  “春杨,走吧,先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再说。”


  胡春杨从未在什么事情上如此坚持,眼神紧紧盯着前方的青衫,拳头又攥紧了几分,不肯走,如此倔强。


  “我就是李汶翰。”他轻声说。


  “好,你一定,要替我照顾好我弟弟好吗?”还没等到回答,胡春杨就再也无力支撑,摔倒在地,把胡文煊推到了李汶翰怀里。


  他背上有一支泛着银铁色光的剑,此时才发作起来,再也支撑不住。


  “二哥!你怎么了?”胡文煊手上有血,随意地抹在了衣摆上就要去抱住胡春杨,被李汶翰抢先抱起,向着不知道哪条小巷而去,他只能慌忙跟上。


  这是三年前的场景,三人与影成双。





  只是后来已不同。


  传说这小小的江湖竟横空出世出了个小魔王。


  小魔王出名是因为他一人将个恶名昭著的小门派灭了门,这本是令人叫好的事情,只是那被血染成红色的白色长衫,因为后来的事情,成了许多人的噩梦。


  那天围观他灭了小门派的人,都在一夕之间,不知去向,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没有人知道这传说中的小魔王是谁,长什么样。


  一日有名醉鬼撞见了在山崖边坐着的一个小公子,长衫是白的,长的还挺俊俏,鬼迷心窍地伸手去摸。


  不过手起,世间再无此人。


  倒是那双手有点微微颤抖。


  当月上梢头,暮色临城的时候,城里唯一开开着的一间客栈进了个小公子,穿着白色长衫,带着斗笠。


  坐到木桌旁后倒是摘下了斗笠,朝忙着把他这桌子擦干净的店家一笑,说我要一份牛肉面,可以快点上来吗。


  店家在这人心惶惶的地方好像好久没有见到这么和善的笑容了,一下愣住了,又赶快朝后厨喊“一份牛肉面,多加点肉,快点。”


  “得嘞。”


  “谢谢老板。”眉清目秀的小公子又笑了笑,问,“为什么客人这么少啊?”


  店家是有心喜欢这个小伙子,把抹布丢给另一桌的小二,在衣服下摆揩了揩手,坐到小公子对面。


  “这世道不太平,外面被那个小魔王吓得人心惶惶呢?”


  “那个小魔王干什么了呢?”


  “好像见过他的人全部被灭了口。之前你是没听说,被他屠了的那个小门派,后来别人去看的时候,说这小魔王也是够心狠手辣的,身体都没有一具齐全的。还有那个被丢下山崖的人,好像都成肉泥了。”


  “都成肉泥了怎么知道是他杀的?”小公子的脸色变得不太好,微微出神望着窗外。


  店家一下被噎住了,“我也就是听别人说的……诶这面来了,客官您吃,我就不打扰你了。”


  临了还是再次转头对他说“客官,江湖险恶,还是应该珍重。”


  这陌生人的善意令他有些呆住了,好像很久很久之前,他曾拥有过另一个人更加深切的善意与爱护。


  胡春杨小声地说:“谢谢。”






  夜晚的林间只有窸窸窣窣小动物爬行的声音,远处传来笛声划破寂静,仔细一听,带着少年人独有的轻快,好像在等着心上人的到来。


  这时的胡春杨刚刚走出客栈,外面天色挺黑的,他忍不住把手放在了腰间的剑柄上,差点就要往回走了,但是不行。


  打听到胡文煊的消息了,那个人约他在郊外的树林边上见面,他也不知道是不是陷阱,是不是也没什么所谓,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心里还是有点慌忙的,于是在口袋了掏出了小小的一只竹笛,看起来就像是路边随便砍的一截竹子削的,笛孔都不是完整的圆形。


  胡春杨把竹笛放在了嘴边,轻吹出声,虽然没什么调,但仍让他安心不少。这一路伴着不成调的竹笛曲,倒是走的轻快多了。


  突然起了很大的一阵风。


  远处传来一声怒吼,“胡春杨,还我满门兄弟的命来!”


  一剑直取他胸前要害,急促间竹笛脱手掉在地上发出了轻轻的“砰——”一声,拔剑转身挽出个剑花来,迎上一双满是恨意的眼睛。


  剑锋相交滑过,金属发出令人难受的声响,迸出了火花,先动手的人吃不住力,勉力回撤,撑着剑面前站起来与胡春杨对视。


  “我没有……”


  “我知道你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小魔王!杀人不眨眼!那满门的人命你敢说不是你做的吗!”


  远山被水色浸染,漫上了缓缓流动的波纹,好像时间的流逝一样。


  胡春杨还想要说什么,却发现自己也没什么好辩解的,“你说你知道煊煊的下落,他在哪?”


  “谁?听说你在找他,我骗你来的而已。”


  胡春杨眼中似有血色闪过,又很快恢复了宁静,见怪不怪。“你打不过我,走吧。”转身捡起地上的竹笛,用衣袍擦了干净。


  转身离开,却不料这人居然来阴的,他被毒粉糊了眼睛,眼前一片漆黑,只听得到有人的剑穗撞上剑身的声音。


  这次,是要躲不过去了吗?


  竹笛再次落在地上。


  失去意识前仿佛又听到一声清笛响起,和三年前一样,越来越近,然后对世界彻底失去知觉。


  嘴里无意识的呢喃,“李汶翰……”


  救下他的那双手不自觉地揽得更紧了一点。






  当你在穿山越岭的另一边,


  我在孤独的这边没有尽头。


  李汶翰跟了胡春杨三年,准确的说不到三年,是两年六个月零六天。


  因为剩下的六个月二十四天他是和胡春杨在一起的。他在雨夜就下了胡春杨胡文煊两人之后就把他们带到了隔着两堵城墙的另一个地方。


  虽然事实证明两堵墙也没多大用处。


  雨夜之后便是阳光晴朗。


  李汶翰买了两支冰糖葫芦给坐在台阶上的胡春杨和胡文煊,然后在靠胡春杨的一侧坐下,摸摸他的头。


  胡春杨把手上的冰糖葫芦递到李汶翰嘴边,“你先吃。”


  李汶翰小心翼翼地把最顶端的山楂咬走,再推回胡春杨嘴边,“别难过了,这也都没办法了。”


  “没办法了……我还有武功!我武功很强的,爹之前总说我看着呆呆的,武学天赋意外的好,再加上我肯勤奋,我可以……”


  忽然又呆住了,“我可以干什么呢?”


  “你为什么要救我呢?”胡春杨转头看向李汶翰,距离很近很近,轻颤的睫毛都清晰可见。


  他看见李汶翰笑了,像第一次见面,他从半空中落下来一样,笑得睫毛弯弯,仿佛头发梢都要带上了笑意。


  春光乍泄,落了一地,溅了满身。


  “你救过我一次,这次就当我还你了。”





  第一次的见面真是动人心弦,平静的湖面第一次泛起波澜,他觉得很奇妙,明明只是一次微风拂过而已。


  于是跌入他眼底的笑意不肯起身。


  第一次见面,胡春杨就知道他完蛋了,少年人的第一次东西,差点无疾而终。


  白衣和青衫并肩而立,站在那儿就是一幅无与伦比的画,叫人讲不出话来赞美。


  少年一瞬动心就永远动心。


  可胡春杨知道,接下来的路会很危险,害他全家灭门,害他流落至此,害他落的屠别人满门名声,是那最后一份信物。


  他也不知道是什么,父亲慌忙间塞进他怀里带着奇特花纹的一块布,传说中能搅动江湖风云,是束缚着那双手的最后一块信物。


  他原来以为没人知道的,他原来以为逃出来一切就会结束,他和李汶翰可以自由自在行走江湖。


  可事与愿违,他在胡文煊莫名其妙消失后才明白,无处可循,他终于哭得不成样子。他已经搅进这浑水里了,哪还能妄想自由自在。


  清笛声突然变得慌张,胡春杨举着剑指向李汶翰脚下的土地。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颤抖“李汶翰,我们已经扯平了,该分头走了。”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你,你不喜欢,再待在一起,我会误会。”


  李汶翰手里的剑滑落在地上,将两人都有些恍惚的神智拉回现实。那时的李汶翰固执地认为他没有动心,所以说不出反驳的话。







  可一见钟情和日久生情总是相伴而行的的。


  在胡春杨把那串冰糖葫芦递给他吃第一口时,那个砍断绳子救他的小公子就已经悄悄地住进了他的心里,安安静静地待在一个小角落数绵羊。


  他说“等数到一百只羊,他就会发现我在这啦。”


  等到数到一百只羊的时候,小小的胡春杨出现在李汶翰的脑海中,这就是日久生情,于是他开始寻觅已经离开六天的胡春杨。


  他才真正见识到江湖险恶。


  原本他的混江湖是自己跑自己的,可他见到了胡春杨被人追着在江湖中成长起来,有时会露出困惑的眉眼渐渐警惕起来。


  原来他是为了激他离开。


  他自然不肯,可却不能光明正大地出现在他面前,所以就默默跟在身后,替他挡掉力所能及的所有恶意。







  “杨杨,你醒了。”


  胡春杨迷迷糊糊睁开眼,犹带着刚才毒粉带来的刺痛。


  嘴唇猝不及防地被温热覆盖他意识终于清明起来,刚要挣开,就被人抢先开了口。


  “我看着公子好生俊俏。江湖险恶,不如由我来保护你吧。”


  连年来躲避的压力一下子松了下来,胡春杨一下子满脸水泽,扑进李汶翰怀里,抬头去抓李汶翰的目光。


  “哥哥,再给我吹一首曲子吧。”


  笛声可否走得慢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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